3家境外机构获批进入银行间债市
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官昨日发布公告称,中国央行日前批准3家境外机构进入银行间债券市场,分别是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建银国际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香港分行。
境外机构获准进入中国银行间债券市场进行投资的*策试点始于2010年8月,当时央行发布了《关于境外人民币清算行等三类机构运用人民币投资银行间债券市场试点有关事宜的通知》,明确了开展试点的相关事项。
《通知》规定,试点期间,获批的境外机构可委托具备国际结算能力的银行间债券市场结算代理人进行债券交易和结算,境外央行和港澳人民币清算行还可直接向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开立债券账户,向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申请办理债券交易联手续。此外,通知还规定,每家境外机构只能开立一个人民币特殊账户,且不得与母公司或同一母公司下的其他子公司等关联企业进行债券交易。